那么这新五德比起老五常仁、义、礼、智、信如何呢?一个社会的基本道德必须是能够落实到个人践行的,当然,个人践行的道德如仁义礼智信,在古代同时是政治价值、社会价值,这是新五德所不承担,也不能承担的。
进入 韩星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社会儒学 。第三次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陈独秀创办的《新青年》为主要阵地,猛烈地批判儒学,基本上结束了儒学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地位。
政治观,如内圣外王观、君权神授观、民本观。有学者通过探讨儒学与近代中国的命运指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儒学受到三次大的冲击,第一次是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和《临时约法》的制定,从法律上、政治上确立了以民主主义思想代替儒学为国家社会指导思想的方针,使儒学在两千多年来首次丧失了官方学说的垄断地位。第二次发生在袁世凯复辟帝制的过程中。明末清初西学西教进入中国,中国士大夫中有一部分人站在维护封建正统立场,把天主教视为异端邪说,甚至发动教案。还有一部分士大夫认为天主教的理论可以补儒易佛,补益王化。
有的认为近代以来中国传统儒学经历了三次大的冲击,即太平天国时期对儒学的第一次冲击、辛亥革命对儒学的第二次冲击、五四运动对儒学的第三次冲击。民族国家观,如天下观、夷夏观、华夷秩序观等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少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在今天的社会,区分开公领域与私领域,既有对公领域的保护,也有对私领域的成全。这么说不意味着现代人就不可以或不需要有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而是说,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理想,就需要学习相应的专业技能,而不是只限于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他为此把培育公德视作新民的第一要务: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德焉以成立者也。可以设想,如果对于碰瓷者能够以欺诈罪来量刑,效果比单纯说教会好很多。
他还批评中国词章家,认为他们的思想也多出于为我,批评王维等诗人以高隐自足,是独善而不能兼善也,批评苏东坡之诗大抵以乐利为宗者也。那么,如何才可能化解上述公德缺失的困境呢?这需要从导致公德缺失的根本原因入手。
但是,我们也知道,舜不是普通人,他是圣人,我们能指望掌握公权的人都是舜吗?因此,儒家理想社会的达成必须有赖于人人成为圣人,至少都是君子,而这样一种思想预设,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其实现的可能性都很小。他由此指出,中国传统道德整体而言私德发达,而公德欠缺,并有缺陷。儒家的公天下可以称为家天下。事实上,无论古代还是现当代,假大家之公以就小家之私的事情举不胜举。
但是,如果就近代中国启蒙学者有关公私德的区分和讨论而言,这一意见恐怕未能切中问题的要害。如果能超出爱的差等性,能做到将他人的父母子女跟自己的父母子女一视同仁,这固然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但是,这样一来,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既然家人跟路人都没有区别,家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此一来,它就潜在地转向墨家的兼爱,而后者又恰是传统儒家一再批评和抗拒的。至国家者,尤非君臣所能专有。公德者何?对于社会上之德义是也。
若仅言君臣之义,则使以礼、事以忠,全属两个私人感恩效力之事耳,于大体无关也。从儒家的国家理念出发,它也有相应的政治公德要求,有君臣之道,中国古代既无公民,与希腊城邦国家不同,自然没有公民道德,但是也有政治共同体对成员的要求。
从前面讨论可以看到,三位近代启蒙学者对待传统儒家道德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相关概念的使用也不是非常严谨,但整体而言,他们有关公、私德的基本区分及其思想意图还是明显的,并且也基本一致,亦即:儒家传统道德长于私德,短于公德。现代社会跟古代社会不同,国家的治理、社会的管理都是高度技术化的,只有一个公天下之心,而没有相应的治天下之器,根本达不到利天下之用的目的。
总之,陈来先生突显私人道德(或个人道德)的重要性,并无不妥,但这并未穷尽公私德之辨背后的理论与现实关切。对个体负责,那么这个负责本身的价值就依赖于所负责对象的价值观。就公德而言,他区分了社会公德和政治公德。不过,稍微反思一下儒家的伦理道德,我们也不难看出,它涉及个人修身、家庭(家族)、国家乃至天下等各个层面的内容。除了上面论及的孔子、孟子的例子以外,像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等古代谚语也都包含了对天下整体的担当。儒家修身与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是超出亲亲之私,达到人人相亲的理想社会,这是大同之治的基本立足点。
前几年学界有关儒家父子相隐是否妨碍社会公德有不少争论,其实这个问题在现代社会法律中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也就是亲属不举证原则,这是利用规则来成全私领域的典型例子。马君武同样主张:欧美公德发达之原因,即欧美之人,不仅爱其一身一家之乐利,而爱公共乐利之故也。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但是,这个构成其动力根源的家或私领域,同时也潜在地导致把大家之公纳入自己的小家之私中,因为这种做法内在地抹去了大家跟小家的区别。
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为了更好地揭示问题,我们先退一步,为刘师培作个辩护。
他们给出的解决思路主要是从利己转向利群,也即从私德转向公德,这种做法,在我看来,并未超出家天下的思想框架。儒家传统社会公德的衰落是近代尤其明清以降士大夫结党营私的后果:吾试即中国古人之言‘公者考之,则孔子言‘欲立‘欲达,墨子言‘兼爱‘交利‘视人犹己,曾子言‘人非人不济,汉儒言‘相人偶为仁,宋儒言‘民胞物与,孰非社会伦理之精言乎?特近世以来,中国人民公德不修,社会伦理知之者稀。中国之所谓私德者,以之养成驯厚谨愿之奴隶则有余,以之养成活泼进取之国民则不足。他指出,旧伦理涉及的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表面上也涵盖他新伦理有关家庭、社会、国家三个层面的区分,从而看起来也包含了私德和公德(社会公德和国家公德)两个部分。
对此,他进一步辨析指出,儒家人伦关系方面的伦理道德注重的是私人对私人的,而不是私人对国家、社群。儒家认为人的感情是有差等的,换言之,它认可人之常情是有私心的。
儒家道德修养的基本方式就是推己及人,由亲亲出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达到仁民,最后至于爱物的万物一体境界。既然如此,三位启蒙学者为何还批评中国传统社会缺少公德呢? 我们以梁启超为例考察这背后的原因。
按这个思路,社会规则既能利群也能利己,但他并未明确指出此规则的制定跟公私领域划界的关系。社会公德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公共道德,涉及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准则和规范。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学而》)这是通过成全家来利用家对人的道德感化和约束力量,以此来达到规范人的行为。在他看来,就社会公德而言,中国古代社会并不缺乏,否则就不会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了,只能说它缺少近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礼仪。由此我们可以推出,他区分公私德的关键在于一个人是对某个具体的个人(包括自己和他人)负责,还是对国家社会的负责。
反之,如果他很重人情,很仁义,面对亲朋好友的请求,无法拒绝,那如何保证他不徇私枉法?另一方面,它还能避免我们用公德绑架私德,因为这样一来,一个人只要做好了修身齐家就可以是儒者了,不必因他没有治国平天下的抱负或担当就苛责于他。梁启超同样注重从人格角度达到新民的目标,认为传统伦理只重家庭或家族,只有同时兼修社会和国家的利群之德,才能养成完善人格。
这一解决思路并没有真正切中儒家公德缺失的根本原因。刘师培在论中国社会伦理不发达之原因一节中回顾了中国历代党祸之患,认为汉、宋、明时期社会风气尚能先公后私,而晋、唐则陷入党同伐异,人人遂一己之私,而忘天下、国家之急者也。
(《孟子·尽心上》)这是公私分明的儒者态度。注重个人基本道德,尤其是吸收儒家伦理道德的基本思想来提升和塑造国民形象,无论对于当前的道德生活建设,还是对于儒家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都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发布:2025-04-05 04: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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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戴礼记·礼三本》云: 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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